东莞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2019】9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转专业行为,健全教学秩序,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持续改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办法。
一、从外学院转入本院的条件
学生从外学院转专业到本学院需满足学校规定的各项条件,以及以下条件与要求。学院条件与学校条件有交叉的,以高的要求为准。
1.基本要求
(1)在原专业没有不及格科目;
(2)数学课程不得低于80分,高分者优先;
(3)原则上不接收非理工类专业的学生以及高考文科考生;
(4)原则上不接收高考成绩比本专业当年高考录取线低10%以上的学生。
(5)鉴于我院各专业已实施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新转入的学生只能转入计算机类专业,并服从二年级暑假的专业分流。专业分流规范与细则请参考附件“计算机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计算机[2019]12号文)
2.面试与笔试
(1)对每一位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与笔试;
(2)笔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程序设计;
(3)根据面试与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院内转专业条件
2019级以前的学生,转专业的条件与上面的条件相同。
从2019级开始,学院实施大类招生与大类培养,不再存在院内转专业的情况。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教学委员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