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和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决定制订此项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为动态适应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每年度各专业接纳转入计划人数(含计算机类专业互转和非计算机类专业转入)由各教学系根据班级容量研究决定,报学院审批备案。
二、转入资格及要求
1. 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受理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同时受理二年级学生在本院(系)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
2.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受理学生申请留级到新生所在年级并转专业,同时受理一年级学生在本院(系)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
3. 外院系转入学生综合绩点排名原则上位于原专业前50%;本院系内互转学生综合绩点排名位于原则上原专业前50%。
4. 转入前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无违规违纪记录,心理健康。
5. 软件工程卓越计划班(含校级、国家级)只接收本专业学生转入。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
1. 外院系转入学生,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笔试课程为《程序设计基础》,主要考核基于C语言知识和编程能力,由转入专业所在教学系命题。
2. 所有转入学生必须参加由转入专业所在教学系组织的综合面试。具体面试内容由转入系决定。
3. 外院系转入学生笔试、面试成绩比例由转入院系一般为50%:50%,各系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四、转专业考核流程
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考核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 资格审查:申请学生须提供资格证明相关材料,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
2. 最终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
3. 每学期末转专业规定及考核内容、时间请自行查看我院主页公告。
五、未尽事宜按《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教务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我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