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4年)
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莞工教〔2021〕123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4年)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符合学校转专业通知要求的受理范围。
2) 本学院学生:2023级在学院内相近专业之间转专业。
3) 其他学院学生:2023级需留级到2024级,其他年级需留级到2023级。
二、各专业转入计划人数
为适应我院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的动态变化,各专业每年度接纳转入计划人数(包括本学院专业互转和其他学院专业转入)将由各教学系根据班级容量研究决定。原则上,此项人数应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5%。本年度各专业的转入名额限制详见下表:
专业 | 类别 | 接受申请年级 | 接纳人数上限 | 备注 |
计算机大类 | 本学院 | 2023 | 0 | 见说明2 |
其他学院 | 2023 | 25 | 留级转专业至2024级 |
2021、2022 | 8 | 留级转专业至2023级 |
软件工程 | 本学院 | 2023 | 4 | 院内转专业至2023级 |
其他学院 | 2023 | 10 | 留级转专业至2024级 |
2021、2022 | 4 | 留级转专业至2023级 |
网络空间安全 | 本学院 | 2023 | 2 | 院内转专业至2023级 |
其他学院 | 2023 | 10 | 留级转专业至2024级 |
2021、2022 | 2 | 留级转专业至2023级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本学院 | 2023 | 0 | 见说明3 |
其他学院 | 2023 | 3 | 留级转专业至2024级 |
2021、2022 | 0 | 见说明3 |
说明:
1) 申请转入2024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将在第三学期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2) 2023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将在第三学期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故不接收本学院其他专业学生转入计算机大类的申请。
3) 自2024级起,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恢复招生。2021-2023级该专业无学生。
三、转入资格及要求
1) 转专业申请需符合《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之转专业基本要求。
2) 本学院申请院内转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应低于3.0(以教务系统为准)
3) 在原专业没有初修不及格科目。
4) 原则上不接收非理工类专业的学生以及高考文科考生。
5) 数学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不得低于80分。
6) 在转入学期之前的其他各类课程如果在原专业没有学习过的,必须补修获得相应的学分。
四、转出资格及要求
1) 符合学校和教务部相关转出条件和要求即可,学院无特殊要求。
2) 转出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的15%,当转出人数超出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转出到外学院的绩点低者优先转出,院内转出的绩点高者优先转出)。因生理疾病不适宜原专业学习、就读现专业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需提供支撑材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3) 其它未列明的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五、考核方式
1) 申请转入计算机大类、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学生,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学生均需先参加专业课笔试,考察其C语言程序设计及编程能力,笔试课程由学院统一命题。申请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考核以面试为主,无笔试环节。
2) 本学院学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其他学院学生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该类别接收人数上限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果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人数不足该类别接收人数上限的1:3,那么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拟录取学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类别接纳人数上限,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笔试环节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 各专业之间是否允许调剂及调剂名额由学院根据学生转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表现最终决定。
5) 其它未列明的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六、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1) 受理学生申请
在学校规定时间受理学生转入/转出申请、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2) 转出审批
(1)根据学校、学院转出有关条件,初步拟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出学生名单完成转出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出审批结果并报教务部。
3) 转入审批
(1)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校、学院转入基本条件。
(2)审核学生的成绩,初步拟定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入学生名单完成转入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入审批结果并报教务部。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及学校相关教务管理文件精神执行。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我院咨询。
学院教务办公室: 8A310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0769-22861112)-- 计算机大类、信息与计算科学
汪老师(0769-22862802)-- 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4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