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5年05月26日 16:00

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出/转入名额

1、转出名额:

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的30%

2、转入名额: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师资力量、班级容量和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各教学系确定每年各专业接纳转入学生的计划数(包括本学院内各专业间互转及其他学院转入)。原则上,每个专业接纳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0%。本年度各专业具体接纳上限如下表:

年级

专业

接纳学生人数上限

受理范围

本学院互转

其他学院转入

本学院

其他学院

2025

计算机大类

-

33

-

2024

工业软件

-

15

-

2024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

-

2024

2024

计算机大类

-

28

-

2022-2024

软件工程

2

2

2024

2022-2024

网络空间安全

4

8

2024

2022-2024

信息与计算科学

2

3

2024

2022-2024

202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6

-

202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

2

-

2023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8

-

2023

-

软件工程

10

-

2023

-

网络空间安全

8

-

2023

-

说明:

1申请转入2025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将在第二学期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五个专业。

22024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将在第三学期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三个专业,故不接收本学院其他专业学生转入计算机大类的申请。

二、转专业条件、要求

1、转出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学院无额外限制

2如申请人数超过转出名额限制时,转出排序原则如下:

 转出至其他学院:按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从低到高排序。

 院内专业互转:按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确因身体健康、专业不适应等特殊原因申请转出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

4其他未尽情形,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2、转入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

2)申请院内专业互转的学生,其自入学以来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应低于3.0(以教务系统记录为准),且不得存在初修不及格课程

3申请转入我院的非本学院学生,应在原专业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如存在初修不及格记录的,须在转入后留级至下一年级

4)原则上不接收非理工类专业学生及高考文科类考生。如个别申请者具备突出编程能力或相关课程成绩优秀,可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酌情审议。

5申请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数学类课程(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单科初修成绩均须达到80分及以上。

6对于转入专业中已开设、但原专业尚未修读的课程,学生须在转入后补修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3、留级规定

1)本学院内部专业间的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需留级。

2对于来自非本学院的转入学生,一年级一般不作留级处理,但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算,如果需补修必修课程达4门以上的,或存在原专业课程初修不及格,必须留级到新生所在年级转专业。二、三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需留级至二年级。

3如学生本人有特殊学习安排需求,可自愿申请留级,并提交书面申请

4、成绩考核

1)申请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仅需参加面试,无需笔试;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与编程能力,由学院统一命题。

2)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学院学生:70分及以上;

 其他学院学生:60分及以上。

达到合格线者中,按各专业接收上限1:3比例择优进入面试环节。若合格人数 不足1:3,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拟录取学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类别接纳人数上限,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笔试环节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是否允许在同学院不同专业间调剂,由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志愿及招生名额统筹安排并最终确定。

5如有未尽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1、学院受理学生申请

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内,学院受理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

2、学院转出审批

1)根据学校及学院规定审核申请人资格,初步拟定拟同意转出名单

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最终转出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结果,同时报送教务部备案。

3、学院转入审批

1)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校及学院的转入条件

2)依据成绩与考核结果,初步拟定拟同意转入名单;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最终转入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结果,同时报送教务部备案。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及学校其他教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如对上述实施办法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教学办咨询。

学院联系电话:0769-22861112 / 0769-22862802

学院联系人:

  李老师(负责计算机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信息与计算科学

  汪老师(负责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学院联系地址: 8A3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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