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转出/转入名额
1、转出名额:
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的30%。
2、转入名额: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师资力量、班级容量和学科发展等因素,由各教学系确定每年各专业接纳转入学生的计划数(包括本学院内各专业间互转及其他学院转入)。原则上,每个专业接纳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0%。本年度各专业具体接纳上限如下表:
年级 | 专业 | 接纳学生人数上限 | 受理范围 |
本学院互转 | 其他学院转入 | 本学院 | 其他学院 |
2025 | 计算机大类 | - | 33 | - | 2024级 |
工业软件 | - | 15 | - | 2024级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 3 | - | 2024级 |
2024 | 计算机大类 | - | 28 | - | 2022-2024级 |
软件工程 | 2 | 2 | 2024级 | 2022-2024级 |
网络空间安全 | 4 | 8 | 2024级 | 2022-2024级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2 | 3 | 2024级 | 2022-2024级 |
202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6 | - | 2023级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 | 2 | - | 2023级 |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8 | - | 2023级 | - |
软件工程 | 10 | - | 2023级 | - |
网络空间安全 | 8 | - | 2023级 | - |
说明:
(1)申请转入2025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将在第二学期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五个专业。
(2)2024级计算机大类的学生将在第三学期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三个专业,故不接收本学院其他专业学生转入计算机大类的申请。
二、转专业条件、要求
1、转出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学院无额外限制。
(2)如申请人数超过转出名额限制时,转出排序原则如下:
转出至其他学院:按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从低到高排序。
院内专业互转:按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
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确因身体健康、专业不适应等特殊原因申请转出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决定。
(4)其他未尽情形,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2、转入条件、要求
(1)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
(2)申请院内专业互转的学生,其自入学以来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应低于3.0(以教务系统记录为准),且不得存在初修不及格课程。
(3)申请转入我院的非本学院学生,应在原专业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如存在初修不及格记录的,须在转入后留级至下一年级。
(4)原则上不接收非理工类专业学生及高考文科类考生。如个别申请者具备突出编程能力或相关课程成绩优秀,可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酌情审议。
(5)申请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数学类课程(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数理统计)单科初修成绩均须达到80分及以上。
(6)对于转入专业中已开设、但原专业尚未修读的课程,学生须在转入后补修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3、留级规定
(1)本学院内部专业间的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不需留级。
(2)对于来自非本学院的转入学生,一年级一般不作留级处理,但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算,如果需补修必修课程达4门以上的,或存在原专业课程初修不及格的,必须留级到新生所在年级转专业。二、三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需留级至二年级。
(3)如学生本人有特殊学习安排需求,可自愿申请留级,并提交书面申请。
4、成绩考核
(1)申请转入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仅需参加面试,无需笔试;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C语言程序设计基础与编程能力,由学院统一命题。
(2)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学院学生:70分及以上;
其他学院学生:60分及以上。
达到合格线者中,按各专业接收上限1:3比例择优进入面试环节。若合格人数 不足1:3,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拟录取学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类别接纳人数上限,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笔试环节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4)是否允许在同学院不同专业间调剂,由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志愿及招生名额统筹安排并最终确定。
(5)如有未尽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三、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1、学院受理学生申请
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内,学院受理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
2、学院转出审批
(1)根据学校及学院规定审核申请人资格,初步拟定拟同意转出名单;
(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最终转出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结果,同时报送教务部备案。
3、学院转入审批
(1)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校及学院的转入条件;
(2)依据成绩与考核结果,初步拟定拟同意转入名单;
(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最终转入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结果,同时报送教务部备案。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及学校其他教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如对上述实施办法有任何疑问,可向学院教学办咨询。
学院联系电话:0769-22861112 / 0769-22862802
学院联系人:
李老师(负责计算机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软件、信息与计算科学)
汪老师(负责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学院联系地址: 8A3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