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机构:
为落实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做好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回访的准备,进一步严格教学秩序管理,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行为,深入推进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教学工作氛围,提升教学质量,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合开展2019年教育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九周(4月25日)至第十二周(5月17日),其中学院自查时间为第九周至第十一周。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课程教学大纲、2018-2019第一学期试卷、实习教学档案、2017-2018第二学期实验教学档案和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检查形式
1、二级教学机构自查。
2、学校抽查和实地走访。
3、其他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二级教学机构自查、学校抽查和实地走访两种方式开展。各二级教学机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牵头,组织各系(部、中心)按照自查指标体系(附件2至附件6)系统查找在教育教学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差距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制度措施,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在第十一周周五之前撰写自查报告。
第十二周,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校级教学督导等相关人员组织的专家组,走访各二级教学机构,通过听取自查报告汇报(10 分钟)、各系青年教师座谈(近三年新引进专任教师)、相关教学资料抽查等方式,对二级教学机构的教育教学秩序进行综合评价。走访二级教学机构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结果运用
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二级学院教学质量指数考评指标,占专项评估权重的35%。
五、工作要求
教育教学质量秩序大检查是学校强化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扎实做好教学工作的重要步骤,各二级教学机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1、教育引导师生严格执行各种制度规范,开展优良教风、学风的实践活动,自觉维护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
2、配合教学秩序检查,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细化教育教学管理,强化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监控,营造良好环境氛围,提升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
3、认真对待检查情况通报和意见反馈,及时组织落实整改,推动本科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