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原版教材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含粤台学院、国际学院、中法学院、图书馆、学生处):
境外原版教材的审核为每学期的常规性工作。各教学单位请于6月17日前将本单位下学期新增的境外原版教材上报到教务处。本次审核未通过或未上报的境外原版教材,下学期禁止使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的境外原版教材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单位审核
任课教师将下学期拟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的样书送交开课单位,并填写《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原版教材登记表》(附件1)。境外原版教材包含教参、参考资料、讲义、电子文档等,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编译版、境外作者在国内出版、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
开课单位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材审查小组)对拟选用教材进行讨论审定。审定意见须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存档(一式两份)。二级教学单位于6月17日前将审定意见、附件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样书报送教务处。
二、学校审核
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的材料汇总后提请学校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然后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三、其他说明
我校已经审核通过的境外原版教材,如果教材信息完全没改动(含版次)不再审核,下学期继续使用。如果教材信息有变动则必须重新参加本次审核。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原版教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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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新增境外原版教材登记表
教学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