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人文社科高水平项目申报服务工作,提升项目申报质量,考虑到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时间紧的客观情况,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社科处、各学院、申报人各司其责,共同做好申报工作。 社科处负责统筹整体工作,做好跟踪服务,申报审核及报送工作; 各学院做到对照通知节点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对学院科研情况进行摸底,根据实际需要邀请专家辅导,提醒申报人按时提交; 申报人做到对照通知节点要求开展申报书撰写工作,按时提交,专心修改,注意关注8—9月发布的正式申报通知。 二、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1、2020年7月5日前,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会,对科研情况行进摸底,重点动员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研究实力较强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完成各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表(附件1)发送至skc1299@126.com。 2、7月5日—7月25日,各学院组织项目申报经验交流会、申报人撰写申报书。请各学院于7月25日前将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辅导计划(附件2)发送至skc1299@126.com。 3、7月25日—8月19日,学院根据老师申报领域,邀请相关领域有申报或评审经验的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精细辅导、多轮辅导、重点辅导。申报人应积极配合并对申报书进行反复修改提炼。 4、8月20日前,各学院将已有申报书收齐,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skc1299@126.com,社科处将额外组织申报书辅导。 5、8月中旬,教育部社科司将正式发布2021年度申报通知,社科处将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和广东省教育厅申报通知发布校内申报通知。 6、预计9月初(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申请人须按校内申报通知,按时提交系统数据、纸质申报书。 三、申报条件(以下均为参考2020年度的申报条件,2021年度最终申报条件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sinoss.net/2019/0826/88174.html 学校联系人:魏瑞欣 22861296 附件: 1、各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情况表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辅导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7月1日 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