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成果信息的通知 科研〔2019〕145号

2020年06月22日 11:18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规范科研管理系统录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科研〔2019〕89号) 的要求,现将启动第四季度系统成果审核与管理工作。请各位老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对个人科研成果进行查漏补缺;科研秘书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对学院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老师核对成果信息

查询个人科研成果信息,主要检查以下三种情况:

1. 系统中未录入但实际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及时补录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的成果信息,凡有信息状态发生变化的(包括在研项目已结题、项目成员有变更、专利申请已授权、项目经费有偏差、发表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等情况),请及时将最新信息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送kyc1299@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系统信息修改+姓名”。

3. 系统中审核状态为“学校不通过”的成果信息,请根据“审核意见”完善成果信息并重新提交,务必上传证明材料。“学校不通过”或“机构不通过”时,可在成果列表上直接查阅“审核意见”,并按照意见及时修改提交。

二、成果数据录入要求

请老师录入以东莞理工学院为署名单位的成果,数据真实准确,并上传附件(附件为多张时请逐个上传,避免上传压缩包):

论文——录入所有作者信息,确定署名单位无误,上传论文pdf版本或者扫描件;

项目——录入所有项目成员,上传立项批文和有公章的合同书电子版。无合同书的项目上传申报书签章版及立项批文。横向项目需上传合同、立项审批表和预算审批表签章版;

著作——填写所有作者信息,上传封面、封底、版权页、作者信息等页面信息;

专利、获奖——专利准确填写申请号、公开号及授权号,上传证书扫描版;

标准——填写所有起草人(如起草人过多,确保填写本人排名以前的所有起草人),上传发布后的标准全文

三、科研秘书审核要点

对照第二条数据录入要求,对初次录入系统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因“学校不通过”二次审核的数据,应按照审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新进教职工请联系科研秘书新增账号。

特此通知。

联系人:鲁昭丽 联系电话:22861299

联系人:詹春燕 联系电话:228626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