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04日 16:59

 

各二级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2019年建设到期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学校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具体详见《2019年度需结题的项目清单》(附件1);其中,上一年度已通过省项目验收的项目无需进行校级验收。

二、验收内容

  1.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等完成落实情况,取得的建设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2.成果实证材料的支撑程度。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三、验收方式与验收结果

   1.各项目负责人登陆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平台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通过网上填报提交材料、成果,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议、鉴定等形式进行。

2.课程类项目还将组织专家重点查看课程视频、资源建设及应用等情况后,确定验收结果。

3.验收结果评定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个验收结论。“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可再次申请结题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对“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四、结题验收材料

   (一)材料包括

 1.《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

 2.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

    3.《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4.成果实证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教学软件、论文、著作、电子课件、获奖证书等)

成果实证材料扫描复印要求:

   (1)教研论文类: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2)教材(讲义)类:教材(讲义)封面及参编人员说明页面、目录、正文3-5页;

   (3)证书:封面及内容;

   (4)其他能够说明项目实践效果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二级组织机构统一提交经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按《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材料装订要求》(附件4)的要求装订成册,经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核汇总后(材料封面加盖二级组织机构公章、验收登记表内提供签字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提交1份至教务处教研科。

2.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纸质材料提交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还需将《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PDF签字盖章版)上传至系统平台“结题材料”处;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成果实证材料按顺序编辑成册(PDF版)上传至系统平台“附件”佐证材料处。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审核汇总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4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1A207室)。

2.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网站于420——429日开放。网站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1.不在结题清单中的项目,需提前结题的可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结题。

2.2016年之前立项的和上一年度已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如不能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撤销该项目,且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3.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同意后可延缓结题,按要求延期只能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22861518  

                                                                                                    教务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