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校内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1.2016年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项目;2018年度暂缓结题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具体名单参阅《2019年度拟结项省项目一览表》(附件1)。
2.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须填写《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经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检查验收,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二)评审指标
各项目类别的评审指标请参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
(三)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
1. 11月20日前,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原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和组织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包含结题报告、各类调研材料、论文、教材、大纲、课件、奖状证书、新闻稿等)
2.11月22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填报好的《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请把所有的佐证材料进行汇编,加封面及目录、且在封面和目录上加盖学院公章,合成为一个PDF文档上交,文档大小一般不超过30m)、原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以上三个文件格式均为PDF格式)提交至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登录帐号为工号,初始密码是:123456,登录过的即为修改后的密码,如无法登录,可留言咨询网站客服(点击网页右下方“耳机”图标)。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3.11月25日前,项目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组织收集好项目的《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佐证材料、原项目申报书(任务书)(以上三个材料装订模板参照附件5)、《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6)等纸质和word版电子材料一式一份,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4.12月1日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在线评审和召开现场结题答辩会。现场结题答辩会时间地点待定,需要项目负责人提前制作好5分钟左右PPT进行汇报。
三、验收结果
校内验收评定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三个等级。
1.校内评定为“通过”的项目,可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质量工程项目验收。
2.评定为“暂缓通过”的项目今年不具备参加省级结题验收资格,明年经整改完成并在校内再次结题,可以重新提请参与省厅验收。
3.评定为“不予通过”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建设,在校内予以撤项,按要求上报省厅备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注意事项
1.结题评审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需要设置封面与目录,并加盖各二级组织机构的公章(模板参照附件7),其中佐证材料中结题报告可参考附件8的格式进行组织。
2.项目申报时的建设目标必须全部完成。
3.佐证材料中的建设成果与建设目标必须相对应,成果必须为立项之后产生的成果,且成果和项目之间存在对应逻辑关系。
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中财务处盖章部分需先盖好章,提交材料时请多预留好盖章页,以利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后,不需要再次去财务处盖章。
5.省级项目校内结题验收通过后,还需项目负责人在12月15日前登录省项目平台上传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未尽事宜,请严格遵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咨询联系人:曾老师、李老师,咨询联系电话:22861518
附件:
1. 2019年需结题省质量工程项目
2.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4.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5.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6.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装订模版(纸质材料装订模板)
7.佐证材料封面目录模板
8.结题报告格式模板